委内瑞拉矿业投资环境分析(下)
本文导读:委内瑞拉非能源矿产的政府主管部门是基础工业和矿业部,部长为何塞·卡恩(José KHAN),该部下设3个分部:基础工业分部、矿山分部、投资促进分部。石油和天然气的政府主管部门是能源和石油部,部长为拉斐尔·达里奥·拉米雷斯·卡雷尼奥(Rafael Dario RAMIREZ Carre
四、矿业管理
1.管理机构
委内瑞拉非能源矿产的政府主管部门是基础工业和矿业部,部长为何塞·卡恩(José KHAN),该部下设3个分部:基础工业分部、矿山分部、投资促进分部。石油和天然气的政府主管部门是能源和石油部,部长为拉斐尔·达里奥·拉米雷斯·卡雷尼奥(Rafael Dario RAMIREZ Carre?o)。
2.固体矿产立法和税收
现行的矿业法是1999年9月5日颁布的295号法。该法覆盖了除碳氢化合物和一些还未发现的工业矿物之外的全部矿产。法律规定一切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在委内瑞拉进行矿产勘探和开发必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矿业特许权。矿业法对矿业特许权作了如下规定:申请人可申请勘探和生产一体的特许权,期限20年可延期20年。特许权中的勘探期限为3年可以延长1年,特许权的最大面积不能超过6156公顷。特许权的勘探期间特许权持有者必有向能源矿山部(该部已经撤消,固体矿产方面的管理职能由基础工业和矿业部取代)提交相关环境、资金和技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能源和矿山部批准,特许权可以出租、转包和转让。
固体矿产税收主要包括所得税、地表税和生产税。
1)地表税,有3年的免税期,从特许权的第4 年开始征收地表税。2)生产税:不同矿种税率标准不一样,金、银和铂族金属为其精炼金属的加拉加斯市场商业产品价值的3%,金刚石和宝石为其加拉加斯商业产品价值的4%,其他矿产为矿山产品价值的3%,由于经济条件的原因,经主管部门的批准,生产税可以减少到1%。
3.石油矿产立法和税收
2001年11月,查韦斯总统颁布新《石油法》,规定所有碳氢化合物归国家所有,政府可以直接进行碳氢化合物的开发活动,也可以由国家所有的公司执行,或由政府占50%以上权益的合资公司开发。同时规定将石油开采税由原来的16.66%提高到30%,所得税率由67.7%降至50%。
2005年4月政府宣布,外国经营者必须将所有的OSA项目转换成新的合资公司协议。这种新的协议方式与此前的协议相比,要缴纳更高的矿产税和所得税,同时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在其中持有的股权比例更高。截止2006年4月,委内瑞拉政府已签署协议将32个OSA合同转换成新的合资公司形式。2006年,开始正式组建这些新的合资公司,其中CVP在大多数合资公司中持有60%的股权。例如,2006年8月,CVP和BP签署两个协议,建立了被命名为BoqueronPetroperija的合资公司经营Boqueron油田(7500桶/天)和DZO油田(12000桶/天)。
2006年5月委内瑞拉国民议会再次通过了对《石油法》部分条款的修改,决定增设新的税种并调高石油开发税费的收取比例。议会通过了增加石油矿产税和石油出口税两个税种,并将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合资石油公司和奥里诺科石油带4家重油开发合资公司的石油矿产税统一定为总收益的33.3%。
此外,修改后的《石油法》中对奥里诺科石油带的产品命名从“天然沥青”改为“超重油”。委内瑞拉国民议会能源和矿业委员会主席安赫尔·罗德里格斯称,《石油法》做出的修改有助于维护委内瑞拉的石油主权,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五、矿业投资环境的国际评价
委内瑞拉拥有比较丰富的石油资源,铁矿石、铝土矿和金等矿产资源也有较大的开发潜力。但该国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方面存在许多的不确定性,近年来国内民族主义情绪高涨,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石油和矿山企业国有化的政策,包括把外国公司在委石油开采的合作方式从合同开采变成组建合资公司。新合资公司由委国家石油公司控股,其股份不低于60%。由于不同意将其油田合同转变成与委内瑞拉石油公司的合资企业,法国道达尔和意大利埃尼公司在委内瑞拉的两个油田已经被PDVSA接管。此外政府还大幅度提高矿业活动的相关税费,矿业投资环境趋于恶化,加上基础设施落后,地质工作程度较低,政治和安全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这些对其矿业投资环境产生了较多的负面影响。加拿大Fraser 研究所发布的2006/2007年度全球矿业公司调查结果中,矿业投资环境的总体评价较差,在调查的15项要素的排序中,有14项排在50位后(排位越靠前对矿业投资越有利)仅有不考虑土地使用限制和政策影响的矿产潜力排在46位。政策潜力指数排名第64位,现行法规和土地限制条件下的矿产潜力指标排名第59位,在拉美地区9个主要国家的调查排位中有4项排在第8位,其他均为最后一名(表2)。在拉美国家中委内瑞拉的矿业投资环境评价最差。
六、中矿企业在委的主要活动
中国与委内瑞拉于1974年6月28日建交。目前两国关系友好。近年来两国政府高层多次互访,经贸往来不断。委内瑞拉是我在拉美第五大贸易伙伴。2006年,双边贸易额达43.38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02.53%,其中我出口16.98亿美元,增长87.04%;进口26.4亿美元,增长113.93%。我主要出口机械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通信技术等;进口原油、铁矿砂、乳化油、氧化铝和钢材等。2006年我从委进口原油410万吨,同比增长117.96%;进口燃料油311.45万吨,增长323.62%。
委内瑞拉矿产资源丰富,与我国有较强的互补性,加之两国关系友好,近年来我国一些企业参与了委内瑞拉的一些矿产开发项目。虽然目前的矿业投资环境较差,两国的矿业合作还比较顺利。目前的活动主要集中在油气勘查和开发方面。
中委两国的油气开发合作得到了政府方面的支持。2004年年底,委内瑞拉总统查韦斯访问了中国,访问期间查韦斯宣布了一些能源合作的计划。2005年中国国家副主席曾庆红访问委内瑞拉,访问期间签订的19项合作协议,其中有5份能源合作协议。包括中国向委内瑞拉的油气田投资数百万美元的计划。在这些协议中,中国还打算向委内瑞拉的一引起非油气矿产资源的开发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2005年中国与委内瑞拉签订的能源合作协议支持了查韦斯在2004年12月访问中国时宣布的一些计划,为中石油在委内瑞拉开发石油和天然气开辟了重要机会。在一项协议中,中方打算与国有委内瑞拉石油公司在委内瑞拉的奥里诺科油带建立一个合资企业,把超重原油转化为品质更高、更轻的石油,用于出口。委内瑞拉石油部长拉斐尔·拉米雷斯说,根据另一项协议,CNPC将开发委内瑞拉东部祖马诺的十几口油气井。委内瑞拉官方估计祖马诺油气田的石油储量为4亿桶,如果进一步勘探,能达到10亿桶。
中石油实际上早在1998年就开始参与委内瑞拉的石油投资,当年就通过旗下的中油国际(委内瑞拉)公司拿下了委内瑞拉卡拉高莱斯和英特甘博两块油田20年的作业权。根据中石油网站上的公开信息,在这一合同期,中石油2000年底原油日产突破4万桶大关,比接管时翻了三番。2001年全年产量达到168万吨,2002年在委社会动荡的影响下,仍生产原油122万吨。中石油在这两块油田的产量分成上采取的是“提高采收率合同”的合作方式。具体来说是从接管之时算起,之后每年的增产部分产量由中石油和委内瑞拉方面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成。分成比例采取的是类似递进税率的浮动比例,所不同的是,增产部分的产量越高,中石油所获得的分成比例越小。按照2005年外国公司在委石油开采的合作方式从合同开采变成组建合资公司的新规定,这两块油田同样必须转换成与委国家石油公司的合资公司。2006年4月,中石油与委国家石油公司签署协议,将其负责作业的委内瑞拉两块油田从合作开采转为组建合资公司。
2008年5月,中石油与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签署一项协议,双方将共建一家合资公司,负责在委内瑞拉奥里诺科石油带开采原油,为双方即将在中国筹建的一个日产油量为40万桶的新炼油厂提供原料。中国与委内瑞拉签署的这宗能源大单,合同总金额高达2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40亿元。两家公司将在奥里诺科河盆地的“Junin4”区域进行开采。中石油已经探明这一地区的石油储量。另外在中国华南建一座日产40万桶精炼厂。合资公司的一位董事会成员表示,在中国南方建立的新炼油厂将于2013年开始运转,日产油量为40万桶。届时,这家合资采油公司将为该炼油厂提供所有原油需求。两家公司董事会成员均表示,新炼油厂将不会使用高硫低质,像沥青一样的奥里油。奥里油是一种锅炉燃料,委内瑞拉曾经以很低的价格出售过这种油类产品。
除油气开发合作外,金属矿产开发方面也有我国企业参与,山东黄金集团是比较早进入委内瑞拉的中国矿山企业。该公司于2002年5月与委内瑞拉国有黄金矿业公司圭亚那集团矿业公司签署协议,承揽索萨·门德斯金矿恢复开发项目至2011年。该项目为黄金矿山地下采矿项目,山东黄金集团出资793万美元,占总投资的60%。中方被授予建设和运营这座金矿的特许权,可以独资建设而且自主经营,合同到期矿山将无偿移交给委方。索萨·门德斯金矿位于委内瑞拉东南部玻利瓦尔州。据委内瑞拉方面预测,金矿潜在储量达130万吨。该矿预计每天处理金矿石近300吨,8个月后处理能力将增加至每天500吨。2006年底,中国山东黄金集团下属的委内瑞拉金兖矿业公司已经完成开采索萨·门德斯金矿前期准备工作。
总之,现有中国企业在委内瑞拉参与的矿业项目还比较顺利,但鉴于目前委内瑞拉的矿业投资环境较差,不建议马上开展新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