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众人拾柴火焰高
http://www.cction.com 2009-01-14 14:21 中企顾问网
本文导读:刚刚过去的2008年,中医药工作进展多多。出席正在召开的2009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的代表们认为,中医药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得益于中医药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从法律层面为中医药发展保驾护航
刚刚过去的2008年,中医药工作进展多多。出席正在召开的2009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的代表们认为,中医药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得益于中医药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从法律层面为中医药发展保驾护航;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出台鼓励和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中医药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而“中医中药中国行”、“治未病”健康工程等活动,使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度越来越高。
立法:从根本上保障中医药持续健康发展
2008年,中医药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这一年,中(传统)医药法列入了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这标志着中医药立法正式纳入国家立法日程。地方中医药立法也取得新进展。广西壮族自治区颁布了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黑龙江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重新制定了《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截至目前,颁布中医药地方性法规的省区已达25个。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从制度入手,特别是通过立法解决中医药发展问题,产生的不是一时、一地的效益,而是长远、持久的效果,是从根本上保障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治本性措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宋伟说,黑龙江省通过立法规范和促进中医药工作,主要目的之一是要进一步解决中医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挽救和传承中医药事业。
据介绍,黑龙江省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提出了“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通过行业自治、同行评议、合理定价、坚持特色等具体措施,规范管理,实现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还突出强调了政府在发展中医药事业方面的责任:要求政府把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规定“政府应当逐年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投入,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工资经费补贴标准”,“设立发展中医药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该《条例》还推出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措施。
政府:为中医药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2009年年初,北京市人民政府首次组织召开了首都中医药发展大会,并正式出台《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对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特色服务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人员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范围内津贴由财政予以全额拨款;将门诊煎药费、辨证论治费和处方调剂费、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北京市所制定的扶持中医药特色发展的政策,就是要为中医药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如是说。
中医药工作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陕西、安徽、浙江、江苏、北京等省市政府相继召开了发展中医药的大会。湖北、浙江、北京等地还以省(市)政府名义出台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政策措施。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杨殿兴说,早在2006年10月,四川省省委、省政府就下发了《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决定》。2007年四川省启动了120所县级中医医院改造建设项目,省级财政投入2.4亿元,市、县配套资金6.5亿元,力争在2010年全部完成建设任务。目前,第一批47所、第二批31所县中医医院已启动建设,省级建设经费1.08亿元已拨付到位。
近年来,各地地方政府普遍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目前除个别省(区、市)外均设立了中医专项资金,数额逐年增加,由2006年的2.8亿元、2007年的4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5.8亿元,其中北京、江苏、四川、陕西等省市去年均超过了5000万元。
社会:广泛关注大力支持
大型科普宣传活动“中医中药中国行”自2007年启动以来,因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百姓,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喜爱,展示了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和魅力,增进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了解和认同。活动还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主办单位新增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文化部等5个部门,达到了22个。
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与参与,也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与支持。“中医药科技经费的增长速度近10年来呈指数型增长,这在其他行业是前所未有的。”科技部社会发展司司长马燕合说,中医药领域仅从原来的科技攻关计划到现在的科技支撑计划中得到的支持,就从“九五”期间平均每年仅约500万元,到“十五”期间增长到每年5000万元,“十一五”前3年平均已经达到2.5亿元。这一数字还未包括其他科技计划的相关经费投入。随着“重大新药创制”和“传染病防治”两个重大专项的启动,“十一五”后两年的科技投入力度会更大。
据了解,通过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原人事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等部门出台规定,将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与学位相衔接;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启动了首届“国医大师”评选活动,由政府组织这样高层次的中医药工作者荣誉表彰评选活动还是第一次;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开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问题的调研,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更加符合中医药的特点和实际;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农村具有一技之长中医药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完善推广奠定了良好基础。
立法:从根本上保障中医药持续健康发展
2008年,中医药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这一年,中(传统)医药法列入了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这标志着中医药立法正式纳入国家立法日程。地方中医药立法也取得新进展。广西壮族自治区颁布了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黑龙江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重新制定了《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截至目前,颁布中医药地方性法规的省区已达25个。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从制度入手,特别是通过立法解决中医药发展问题,产生的不是一时、一地的效益,而是长远、持久的效果,是从根本上保障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治本性措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宋伟说,黑龙江省通过立法规范和促进中医药工作,主要目的之一是要进一步解决中医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挽救和传承中医药事业。
据介绍,黑龙江省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提出了“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通过行业自治、同行评议、合理定价、坚持特色等具体措施,规范管理,实现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还突出强调了政府在发展中医药事业方面的责任:要求政府把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规定“政府应当逐年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投入,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工资经费补贴标准”,“设立发展中医药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该《条例》还推出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措施。
政府:为中医药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2009年年初,北京市人民政府首次组织召开了首都中医药发展大会,并正式出台《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对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特色服务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人员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范围内津贴由财政予以全额拨款;将门诊煎药费、辨证论治费和处方调剂费、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北京市所制定的扶持中医药特色发展的政策,就是要为中医药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如是说。
中医药工作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陕西、安徽、浙江、江苏、北京等省市政府相继召开了发展中医药的大会。湖北、浙江、北京等地还以省(市)政府名义出台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政策措施。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杨殿兴说,早在2006年10月,四川省省委、省政府就下发了《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决定》。2007年四川省启动了120所县级中医医院改造建设项目,省级财政投入2.4亿元,市、县配套资金6.5亿元,力争在2010年全部完成建设任务。目前,第一批47所、第二批31所县中医医院已启动建设,省级建设经费1.08亿元已拨付到位。
近年来,各地地方政府普遍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目前除个别省(区、市)外均设立了中医专项资金,数额逐年增加,由2006年的2.8亿元、2007年的4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5.8亿元,其中北京、江苏、四川、陕西等省市去年均超过了5000万元。
社会:广泛关注大力支持
大型科普宣传活动“中医中药中国行”自2007年启动以来,因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百姓,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喜爱,展示了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和魅力,增进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了解和认同。活动还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主办单位新增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文化部等5个部门,达到了22个。
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与参与,也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与支持。“中医药科技经费的增长速度近10年来呈指数型增长,这在其他行业是前所未有的。”科技部社会发展司司长马燕合说,中医药领域仅从原来的科技攻关计划到现在的科技支撑计划中得到的支持,就从“九五”期间平均每年仅约500万元,到“十五”期间增长到每年5000万元,“十一五”前3年平均已经达到2.5亿元。这一数字还未包括其他科技计划的相关经费投入。随着“重大新药创制”和“传染病防治”两个重大专项的启动,“十一五”后两年的科技投入力度会更大。
据了解,通过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原人事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等部门出台规定,将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与学位相衔接;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启动了首届“国医大师”评选活动,由政府组织这样高层次的中医药工作者荣誉表彰评选活动还是第一次;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开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问题的调研,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更加符合中医药的特点和实际;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农村具有一技之长中医药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完善推广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