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种子行业面临双重问题
本文导读:我国种子行业面临双重问题,我国种子市场放开以后,由于门槛太低、监管不够,导致行业发展混乱,剽窃、侵权现象屡见不鲜,制约了企业继续做大做强。
内容提示:我国种子市场放开以后,由于门槛太低、监管不够,导致行业发展混乱,剽窃、侵权现象屡见不鲜,制约了企业继续做大做强。
《种子法》实施以来,我国种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产业层次实现整体跃升,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产业实力明显增强,不断涌现出优良品种,此外法律法规日益健全,管理体制也在逐渐理顺。但记者采访发现,由于准入门槛太低,利润空间巨大,市场监管有难度,我国种业发展整体呈现多、小、散局面,市场上侵权、套牌、仿制现象屡见不鲜,无序竞争导致行业发展混乱,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产业整体大而不强。
准入门槛过低 产业发展混乱
据农业部统计,目前我国持证种子企业多达7600家左右,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的只有100多家,多数在500万元左右,与种业发达国家相比,国内种子企业自身积累少,实力普遍较弱。美国约有1100多家种子公司,前20家种子公司几乎垄断了全美70%的市场,而我国种业前10强2006 年销售额仅48亿元,仅 占 当 年 全 国 种 业 销 售 额 的12 .6%,相当于世界种业第一强美国孟山都公司当年销售额的22%。
中国种业的聚集程度不高,企业数量众多,但规模较小,规模最大的年销售额也只有数亿元。2001 年先锋种业和迪卡两家公司就占美国种子市场的70%以上,法国前两大公司占法国种子市场的50%以上。
中国种业生产整体呈现一种无序、一种混乱,种子平均每年积压40%-50%,低价倾销形成恶性竞争局面,闹到最后谁都不赚钱,陈种子质量差,更加剧了市场混乱。
现在大多数企业都“只买不研”,种子市场“假而不劣”,但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太多“犯罪成本太低”。国内90%以上的企业没有研发能力,即使有研发能力的企业也投入不足。对于已经具备商业化育种基本条件的农作物,大多数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例仅为2%-3%。而在种业发达国家,企业则是科研育种的绝对主力,跨国公司一般科研投入占销售额的10%左右。
侵权、仿制成风 大企业难发展
“一个郑单958,国内合法的有4家企业在生产销售,但不合法的至少有40家。”业内专家说,国内种业市场侵权、套牌、仿制现象太严重,混乱的市场环境,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已经严重束缚了一些大企业的发展。
吉林吉农高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东北地区最大的种子企业之一,公司董事长陈万中介绍说,育种方面的维权难度非常大,别人把你的品种拿过去,稍微改动一下改头换面就成了别的品种,这也是目前市场上种子品种琳琅满目的重要原因。
我国种子市场放开以后,由于门槛太低、监管不够,导致行业发展混乱,剽窃、侵权现象屡见不鲜,制约了企业继续做大做强。他说,十几年前吉林省一般一个县只有一两个种子公司,可目前全省有资质的,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就有几十家,3000万元以上的二三十家,一些小公司更多,甚至原来有些搞农药的、收废品的行外人,只要有钱都可以成立种子公司参与竞争。
甘肃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常宏说,为了防止侵权、假冒等现象,对品牌进行维权保护,他们每年生产开始之前都发布维权公报,公布举报电话,通过电视广播进行宣传,但目前看效果有限。
“多管齐下”营造健康市场环境
对于国内种业混乱局面,应尽快清理不合格企业,整顿种子市场秩序,规范品种管理,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多管齐下营造产业发展健康的市场环境。
一是清理不合格企业。应进一步严把种子市场准入关,尤其是严把种子生产许可关,严格杂交种子生产单位的资质管理。按照谁发证谁清理的原则,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彻底清理。
二是整顿种子市场秩序。国家有关部门除继续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外,还应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
三是规范品种管理。各地应加强品种区试和审定管理,规范品种区试对照、地点,严格承担区试任务单位的资质;增加品种真实性检测内容,确保参试品种与已审定品种有明显差异。
四是完善配套规章。针对目前种子生产经营及品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农业部正着手修订《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下一步将严格种子市场、品种区试准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