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本文导读:工信部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中国产业信息网讯:
2010年8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当日公告18个工业行业共计2087家淘汰产能企业名单,这些企业须在2010年9月底前关闭落后产能。
这18个行业中涉及企业数较多的行业有:水泥762家、造纸279家、印染201家、焦炭192家、炼铁175家、铁合金143家、制革84家。
从各省分解落实情况来看,淘汰任务较重、涉及企业数量较多的省份有:河南230家、山西226家、浙江180家、河北165家、云南165家、贵州128家。
工信部部长李毅中表示,对未按规定限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撤回。
同时,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必要时,政府相关部门可要求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对落后产能企业停止供电。
对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仍应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支持;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企业,在安排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土地开发利用、融资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
但报道并未披露在本轮名单内的具体企业名称,而工信部网站亦尚未贴出相关公告。
李毅中表示,落后产能物耗能耗高、环境污染重、安全无保障,是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的重要表现,是导致中国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竞争力不强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才能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粗放型发展方式,才能为先进产能腾出市场容量,缓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才能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实现工业由大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