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力行业市场监管体制分析
本文导读:在电力工业方面,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主要管理由约1000个电力销售商组成的电力销售市场和约200家电力公司的高压输电线路。
美国电力实行联邦和州两级监管体系,在联邦一级,主要由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实施监管,而在州一级,则主要由州公共事业委员会(StatePublicUtilityCommission)行使管理职责。两者主要通过制定各种规章、监管市场准入和价格等手段,实现对电力市场的监管。
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是隶属于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管理机构,其职能涉及电价管理、相关法规的解释、输电状况以及电力销售市场的管理。相关政策的制定和纠纷的解决是通过五位委员投票的多数票来决定。90年代以来,美国电力市场改革的各项法令政策都由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颁布。在电力工业方面,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主要管理由约1000个电力销售商组成的电力销售市场和约200家电力公司的高压输电线路。委员会还对1700多个水力发电设施进行许可证管理。
各州政府下属的管理委员会则有权管理当地的配电事业,输电线建设,以及电力最终使用的交易。而这些事务在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管辖权之外。以核定电价为例,凡是跨州的输电业务和电力批发业务,其电价核定由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负责。凡是提供配电及州内电力零售业务,其电价核定由各州公用事业监管委员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