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力市场体制改革分析
本文导读:电力体制改革之前,美国基本上单一垄断的电力市场格局,即一个地区只有一个电力公司生产、输送、零售电力并负责系统的运行调度。
一、改革目的——放松电力管制,打破单一垄断格局,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电力体制改革之前,美国基本上单一垄断的电力市场格局,即一个地区只有一个电力公司生产、输送、零售电力并负责系统的运行调度。电价基本上是依照成本加固定毛利率核定,这种模式使得传统的电力公司很难有积极性去改善电厂的运营效率。虽然政府也鼓励兴建了一些独立发电厂商,但是这些独立发电商没有加入电网的资格,只能将电力出售给传统的公用事业公司。对于公用事业公司而言,购电价格越高,按照成本加固定毛利率售电,所获得利润越多,如此造成最终的售电价格也很高。总的来说由于竞争的缺乏,垄断的形成,电价一直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权益,因此这种电力市场模式一直饱受批评。
从1992年能源政策法案的通过,到后来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陆续颁布的第888号,第889号,第2000号法令,美国电力体制改革至今一直在逐步推进中,改革的核心在于放松电力管制,打破单一垄断格局,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革的主要方面有(1)打破“发—输—配—用”一体化垄断模式,重组垄断电力公司,将发电,输配电,用电各环节分离,分离出的公司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2)建立竞争定价机制,尤其是加强了发电侧和售电侧的电价竞争体制,形成了复杂的电价现货市场,以及双边或者多边的期货市场;(3)允许所有供电商无歧视性入网;(4)建立区域输电组织(RTO)或者独立系统运营商(ISO),作为区域里唯一的电力批发市场,对所有参与者平等开放,并管理区域电网的运行。
二、改革进程—改革逐步推进中各州改革步伐差异较大
从各州层面来看,截至2010年9月,在50个州中,有22个州已先后启动了电力改革通过放松发电管制,要求民营电力公司剥离其拥有的全部或部分发电资产,产生了数量众多的独立发电商但其中7个州已处于停滞状态.主要是受2000-2001年加州电力危机的影响,22个州中的16个州放松了零售准入,但其中加州的零售准入已处于停滞状态而其余28个州虽然大部分曾经或正在研究和探讨是否要进行改革,但至今未采取实质性的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