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电信业转型发展机遇分析
本文导读: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目前在国内外尚没有一套发展成熟的、可供借鉴的经验模式。专家表示,可以选择一些发展较早、相对成熟的领域以及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进行试点,对试点项目通过财政补贴、税收返还、专利申请等各种措施给予支持。建议重点发展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手机电视等新应用,引导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终端消费,加快网络购物、网络支付、电子商务等信息服务发展。
信息网络、智能终端、信息内容以及公共信息服务等将获得政策支持,这给电信业带来转型发展的新契机,面对信息通信大市场,电信运营商应转变思维方式,从电信经营转向信息经营,在加强智能管道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平台经营能力。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信息技术不断更新,我国的信息消费发展十分迅猛。然而,与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信息消费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美国、日本的人均信息消费支出分别为3400美元/年和2400美元/年,而我国仅为190美元/年。
制约信息消费的根本原因之一是我国的信息化总体水平仍然不够高。尽管我国宽带普及率近年来快速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十分明显。以宽带为例,OECD的普及率为25.66%,我国宽带普及率仅为OECD国家平均值的一半,估计要5~7年才能赶上。而且,“近四成用户仍使用4Mbps以下宽带接入,速率远低于发达国家的10Mbps主流接入速率。
相关市场调研报告请见中企顾问网发布的《2014-2019年中国电信运营市场监测与投资机遇研究报告》
支付能力,是由收入水平及信息产品服务的相对价格决定的,由于我国国民收入水平不高,而当前信息资费水平还是相对较高,使得国民的支付能力有限,导致信息的有效需求不足。近年来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应用软件层出不穷,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与快捷的用户体验。这一切移动信息消费都要通过移动数据流量收费,而消费者对于目前的移动数据流量资费仍然反应偏高。
作为一种新型的消费品,信息消费品在被消费的过程中产生了两个成本:生产成本和使用成本,即人们在使用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时候需要负担的费用,如电话费、网络费等。实践证明,后者对信息消费的影响更为显着。目前,我国的信息服务不仅质量差,而且收费高。因此,政府必须努力降低居民的信息消费成本,尤其是降低电话费、手机话费、网络的使用费等,使大多数家庭和贫困者都有能力消费信息产品和接受各种信息服务,创造和刺激居民信息消费的有效需求。
为此,工信部将大力实施“宽带中国”、“信息惠民”工程、丰富信息产品和信息消费内容、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等四项措施拉动信息消费。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推进光纤入户,大幅度提高网速,提升3G网络覆盖面和服务质量,推动年内发放4G牌照。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年内向全国推广。鼓励智能终端产品研发,通过创新供给引导消费。拓展新兴服务业态,开展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通过上述努力,实现“十二五”后三年信息消费规模年均增长2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大幅增加。
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目前在国内外尚没有一套发展成熟的、可供借鉴的经验模式。专家表示,可以选择一些发展较早、相对成熟的领域以及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进行试点,对试点项目通过财政补贴、税收返还、专利申请等各种措施给予支持。建议重点发展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手机电视等新应用,引导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终端消费,加快网络购物、网络支付、电子商务等信息服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