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大病医保的成熟模式探讨
http://www.cction.com 2013-01-11 09:46 中企顾问网
本文导读:综合美国和新加坡的大病医保实施方式来看,对灾难性卫生支出的保障已经成为成熟国家医保体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尽管方式和方法各有不同,但政府均在其中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尽管灾难性卫生支出在每一个国家所占的比重并不大,但容易造成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影响,因此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积极尝试根据本国特有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状况,采取了不同模式的大病医疗保障制度。中企顾问网发布的《2012-2016年中国医疗保险市场运行态势及投资前景研究报告》显示:大多数国家并非采取单一的筹资机制,筹资渠道的多元化已成为共同的趋势,而不同的大病保障模式,其费用支付的途径和方法也不尽相同。
1、新加坡:强制“保基本”自愿“保大病”
新加坡的医疗保障制度是世界上最为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加坡医保从“全民免费型”转向“储蓄基金型”并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科学的医疗保健体系,主要包括保健储蓄计划(Medisave)、健保双全计划(Medisheild)和保健基金计划(Medifund),称之为“3M”计划。
保健储蓄计划是带强制性的全国储蓄计划,即要求国民把每月工资的6%-8%存入个人健康账户,在此基础上政府和个人均负担一定费用;
健保双全计划亦被称为大病保险计划,采用自愿参加原则,是一项低保费医药保险计划,目的是帮助公民应对重大疾病所带来的高额费用;
保健基金计划是保健储蓄计划的补充,是由政府设立的捐赠基金,根据财政收入和经济状况、新加坡政府每年拨经费资助保健储蓄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的贫困国民,使这一部分人群也能看得起病;在“3M”计划中,保健储蓄计划可以应付一般性医疗费用,但是对于患重病和慢性病的国民来说账户资金可能不够,据此设立的健保双全计划从1990年7月开始实施,确保会员有能力支付重病治疗和长期住院费用,此后二十多年来健保双全计划不断调整以应对社会需求,即将在2013年推出的新计划将提高年度保额和终身保额顶限、受保年限从现有的85岁延长至90岁、同时将受保范围扩充至需要住院接受治疗的精神科病人以及因急诊需要短期住院的病人。
2、美国:专门设立医疗照顾和医疗援助计划
发达国家中,美国是唯一没有全民医疗保险的国家,其医疗保障体系相对较为特别,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由私人或社会组织举办的商业医疗保险,二是由政府承办的社会医疗保障,包括针对老年和失能者的医疗照顾计划(Medicare)和针对贫困、失业和伤残者的医疗资助计划(Medicaid)。
商业保险是美国医疗保障体系的主力,2011年全美3.08亿可参保人群中商业保险覆盖48%的人口,同时2010年贡献美国医疗消费总额的31%,但与此同时医疗照顾、医疗资助及其他社会保障形式也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成为与商业保险影响力相当的居民疾病保障来源。
医疗照顾计划(Medicare)
医疗照顾计划于196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的为没有经济能力参加私人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低收入者、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人群提供他们承担得起的健康保险,同时覆盖所有慢性肾病患者。筹资方面,医疗照顾计划是由联邦政府提供资金,参保者的经济压力比较小。
医疗资助计划(Medicaid)
医疗资助计划是与医疗照顾计划相伴而生,主要救助贫困的单亲家庭、有一方失业的双亲家庭以及救助穷人、盲人和残疾人,此外1988年的医疗照顾大病费用法案(MCCA)规定,一部分医疗照顾对象,包括低收入的老年人和残疾人,他们的医疗照顾保险费和医疗费的自费部分可以由医疗资助计划支付。筹资方面,医疗资助采用的是联邦和州两级供款模式,即联邦政府和各州分担医疗援助的费用。
为大病设计的处方药计划(PartD)
针对灾难性卫生支出,美国成熟的商业医疗保险囊括了大病医保的相关产品,而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医疗资助计划在参保人群划定时对有较大医疗开支的人进行有条件的支持,而医疗照顾计划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处方药计划(PartD),专门将大病支付纳入其中。
Medicare中的处方药计划(PartD)面向老年人群和残疾人士,自愿选择参加,PartD有[标准的]和[大病的]两种支付水平:标准的处方药保险方案是参保者看病时药费超过起付线310美元后,医疗保险支付75%的药费,直到全年2830美元的封顶线为止,超过封顶线后即进入承保缺口,所花药费需全部自付,但当每年发生的药费超过6440美元时,大病的处方保险计划将为投保者报销其余95%的药费。
综合美国和新加坡的大病医保实施方式来看,对灾难性卫生支出的保障已经成为成熟国家医保体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尽管方式和方法各有不同,但政府均在其中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同时中企顾问网在研究过程中注意到,再成熟的医保体系也是在不断的调整与改进中,公平与效率成为难走的“平衡木”。
1、新加坡:强制“保基本”自愿“保大病”
新加坡的医疗保障制度是世界上最为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加坡医保从“全民免费型”转向“储蓄基金型”并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科学的医疗保健体系,主要包括保健储蓄计划(Medisave)、健保双全计划(Medisheild)和保健基金计划(Medifund),称之为“3M”计划。
保健储蓄计划是带强制性的全国储蓄计划,即要求国民把每月工资的6%-8%存入个人健康账户,在此基础上政府和个人均负担一定费用;
健保双全计划亦被称为大病保险计划,采用自愿参加原则,是一项低保费医药保险计划,目的是帮助公民应对重大疾病所带来的高额费用;
保健基金计划是保健储蓄计划的补充,是由政府设立的捐赠基金,根据财政收入和经济状况、新加坡政府每年拨经费资助保健储蓄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的贫困国民,使这一部分人群也能看得起病;在“3M”计划中,保健储蓄计划可以应付一般性医疗费用,但是对于患重病和慢性病的国民来说账户资金可能不够,据此设立的健保双全计划从1990年7月开始实施,确保会员有能力支付重病治疗和长期住院费用,此后二十多年来健保双全计划不断调整以应对社会需求,即将在2013年推出的新计划将提高年度保额和终身保额顶限、受保年限从现有的85岁延长至90岁、同时将受保范围扩充至需要住院接受治疗的精神科病人以及因急诊需要短期住院的病人。
2、美国:专门设立医疗照顾和医疗援助计划
发达国家中,美国是唯一没有全民医疗保险的国家,其医疗保障体系相对较为特别,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由私人或社会组织举办的商业医疗保险,二是由政府承办的社会医疗保障,包括针对老年和失能者的医疗照顾计划(Medicare)和针对贫困、失业和伤残者的医疗资助计划(Medicaid)。
商业保险是美国医疗保障体系的主力,2011年全美3.08亿可参保人群中商业保险覆盖48%的人口,同时2010年贡献美国医疗消费总额的31%,但与此同时医疗照顾、医疗资助及其他社会保障形式也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成为与商业保险影响力相当的居民疾病保障来源。
医疗照顾计划(Medicare)
医疗照顾计划于196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的为没有经济能力参加私人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低收入者、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人群提供他们承担得起的健康保险,同时覆盖所有慢性肾病患者。筹资方面,医疗照顾计划是由联邦政府提供资金,参保者的经济压力比较小。
医疗资助计划(Medicaid)
医疗资助计划是与医疗照顾计划相伴而生,主要救助贫困的单亲家庭、有一方失业的双亲家庭以及救助穷人、盲人和残疾人,此外1988年的医疗照顾大病费用法案(MCCA)规定,一部分医疗照顾对象,包括低收入的老年人和残疾人,他们的医疗照顾保险费和医疗费的自费部分可以由医疗资助计划支付。筹资方面,医疗资助采用的是联邦和州两级供款模式,即联邦政府和各州分担医疗援助的费用。
为大病设计的处方药计划(PartD)
针对灾难性卫生支出,美国成熟的商业医疗保险囊括了大病医保的相关产品,而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医疗资助计划在参保人群划定时对有较大医疗开支的人进行有条件的支持,而医疗照顾计划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处方药计划(PartD),专门将大病支付纳入其中。
Medicare中的处方药计划(PartD)面向老年人群和残疾人士,自愿选择参加,PartD有[标准的]和[大病的]两种支付水平:标准的处方药保险方案是参保者看病时药费超过起付线310美元后,医疗保险支付75%的药费,直到全年2830美元的封顶线为止,超过封顶线后即进入承保缺口,所花药费需全部自付,但当每年发生的药费超过6440美元时,大病的处方保险计划将为投保者报销其余95%的药费。
综合美国和新加坡的大病医保实施方式来看,对灾难性卫生支出的保障已经成为成熟国家医保体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尽管方式和方法各有不同,但政府均在其中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同时中企顾问网在研究过程中注意到,再成熟的医保体系也是在不断的调整与改进中,公平与效率成为难走的“平衡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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