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1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发展规划解析
http://www.cction.com 2009-02-19 14:50 中企顾问网
本文导读:“实现油气资源获取的多元化,实现油气生产能力的规模化。”这是近日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对我国未来3年油气行业发展规划给人最深刻的印象。
“实现油气资源获取的多元化,实现油气生产能力的规模化。”这是近日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对我国未来3年油气行业发展规划给人最深刻的印象。
如何让油气供给更加稳定、高效、清洁,成为了未来油气行业发展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更是发展中要突破的“瓶颈”。此次能源工作会议为2009年至2011年的石油和天然气产量提出了明确目标:这3年原油的目标产量分别是1.92亿吨、1.96亿吨和1.98亿吨;这3年天然气的目标产量分别是860亿立方米、1050亿立方米和1200亿立方米。
为了实现这些产量目标,未来3年的油气发展规划提出了明确具体的重点任务和政策保障措施。
提升油气行业核心竞争力
建设大型油气生产基地。未来3年,我国油气行业将稳定松辽、渤海湾盆地等东部老油田产量,加快塔里木、准噶尔、鄂尔多斯、四川盆地等西部油气区建设步伐,提高海上油气产量,争取南方海相天然气勘探开发再上新台阶。到2011年,新增原油可采储量约7亿吨,新增产能7000万吨;新增天然气可采储量1.2万亿立方米,产能650亿立方米。
建设大型的炼油基地。未来3年,我国油气行业将合理规划布局,扩大炼油规模。加快镇海、茂名等炼油厂改扩建项目建设;落实建设条件,开工建设四川、广州、泉州、上海等大型炼油项目;积极推进委内瑞拉、卡塔尔、俄罗斯等国企业提供原油资源在我国合资建设的大型炼油项目。逐步形成宁波、上海、南京等规模超过年3000万吨以及茂名、广州、惠州、泉州、天津、曹妃甸等规模超过年2000万吨的大型炼油基地。到2011年,全国有效炼油能力达到年4.4亿吨。
建设完善的油气储运设施。未来3年,我国油气行业将加快建设东北、西北、西南、海上四大进口油气战略通道。重点建设中哈二期、中缅、漠河—大庆、日照—仪征、兰州—成都等原油管道,兰州—郑州—长沙、福建、江苏等成品油管道;统筹境内外天然气(含LNG),煤层气、煤制天然气等资源,加快建设川气东送、中亚及西气东输二线(含深圳LNG调峰站)、中缅、青藏输气、陕京三线、东北天然气管网、涩宁兰复线、榆林—济南、川东北—川西等天然气管道;新建青岛、宁波、唐山、珠海等LNG接收站及配套管道。
积极推动石油储备。未来3年,我国将启动石油储备基地二期项目建设,以地下储备库为主。力争通过3年的建设,使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总库容达到4460万立方米,进一步增强国家石油储备能力。
积极开发石油替代燃料。为降低石油对外依存度,加快发展我国石油替代燃料。主要发展煤制液体燃料、生物质液体燃料等。在华南、西南、华东、华北建设非粮燃料乙醇生产能力及配套的种植基地;加快推进山西、内蒙古、宁夏等煤炭直接液化和间接液化项目;稳步推进新疆、内蒙古、陕西等二甲醚项目。
保障油气行业可持续发展
实施积极的能源投资政策。未来3年,国家将加大财政预算内和国债资金对关系长远战略安全和民生的能源基础设施的投入,投资重点安排:煤、电、油、气跨区域输送通道和管网建设;城乡电网、农村能源、城市居民供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石油、天然铀等战略储备设施建设。
推进能源投融资体制改革。未来3年,国家将简化能源项目审批手续,对具备条件的同类项目“打捆”核准或通过专项建设规划统一安排。降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资金比例,扩大能源企业通过债券、上市等直接融资的渠道和规模,推动建立能源产业发展基金,促进能源投资多元化。设立石油储备、能源风险勘探、煤层气开发利用等政府性专项基金,完善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和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扶持重点能源领域发展。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制定资源税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石油公司加大对难动用和低品位储量的开发利用。
加快能源法制建设。未来3年,国家将尽快出台《能源法》、《石油储备条例》,加紧修订《石油天然气法》等实践急需的能源法律法规,规范能源生产、消费和管理行为,为能源健康发展和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多方位支持能源国际合作。未来3年,国家将鼓励企业开展海外资源开发和并购,对重大境外能源投资项目予以贷款贴息、优惠贷款和提高财政注资比例等支持政策。修改完善境外油气资源开发协调机制。抓紧与有关国家签订投资保护、避免双重征税、司法协助等政府间双边协定。在我国驻重要产油国使馆中配备负责能源工作的官员,提供信息,疏通关系。研究从外汇储备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海外能源勘探开发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石油企业获取海外资源。
健全能源信息统计体系和制度。未来3年,国家将尽快建立和完善能源信息统计体系,加强能源预测分析和预警,规范能源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发挥协会等中介机构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无论是具体任务的提出,还是宏观政策的设计,国家能源局为我国未来3年油气行业发展制定的规划都高度关注资源获取、加工、供给、使用的规模化,走规模之路来推动油气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已清晰可见。
如何让油气供给更加稳定、高效、清洁,成为了未来油气行业发展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更是发展中要突破的“瓶颈”。此次能源工作会议为2009年至2011年的石油和天然气产量提出了明确目标:这3年原油的目标产量分别是1.92亿吨、1.96亿吨和1.98亿吨;这3年天然气的目标产量分别是860亿立方米、1050亿立方米和1200亿立方米。
为了实现这些产量目标,未来3年的油气发展规划提出了明确具体的重点任务和政策保障措施。
提升油气行业核心竞争力
建设大型油气生产基地。未来3年,我国油气行业将稳定松辽、渤海湾盆地等东部老油田产量,加快塔里木、准噶尔、鄂尔多斯、四川盆地等西部油气区建设步伐,提高海上油气产量,争取南方海相天然气勘探开发再上新台阶。到2011年,新增原油可采储量约7亿吨,新增产能7000万吨;新增天然气可采储量1.2万亿立方米,产能650亿立方米。
建设大型的炼油基地。未来3年,我国油气行业将合理规划布局,扩大炼油规模。加快镇海、茂名等炼油厂改扩建项目建设;落实建设条件,开工建设四川、广州、泉州、上海等大型炼油项目;积极推进委内瑞拉、卡塔尔、俄罗斯等国企业提供原油资源在我国合资建设的大型炼油项目。逐步形成宁波、上海、南京等规模超过年3000万吨以及茂名、广州、惠州、泉州、天津、曹妃甸等规模超过年2000万吨的大型炼油基地。到2011年,全国有效炼油能力达到年4.4亿吨。
建设完善的油气储运设施。未来3年,我国油气行业将加快建设东北、西北、西南、海上四大进口油气战略通道。重点建设中哈二期、中缅、漠河—大庆、日照—仪征、兰州—成都等原油管道,兰州—郑州—长沙、福建、江苏等成品油管道;统筹境内外天然气(含LNG),煤层气、煤制天然气等资源,加快建设川气东送、中亚及西气东输二线(含深圳LNG调峰站)、中缅、青藏输气、陕京三线、东北天然气管网、涩宁兰复线、榆林—济南、川东北—川西等天然气管道;新建青岛、宁波、唐山、珠海等LNG接收站及配套管道。
积极推动石油储备。未来3年,我国将启动石油储备基地二期项目建设,以地下储备库为主。力争通过3年的建设,使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总库容达到4460万立方米,进一步增强国家石油储备能力。
积极开发石油替代燃料。为降低石油对外依存度,加快发展我国石油替代燃料。主要发展煤制液体燃料、生物质液体燃料等。在华南、西南、华东、华北建设非粮燃料乙醇生产能力及配套的种植基地;加快推进山西、内蒙古、宁夏等煤炭直接液化和间接液化项目;稳步推进新疆、内蒙古、陕西等二甲醚项目。
保障油气行业可持续发展
实施积极的能源投资政策。未来3年,国家将加大财政预算内和国债资金对关系长远战略安全和民生的能源基础设施的投入,投资重点安排:煤、电、油、气跨区域输送通道和管网建设;城乡电网、农村能源、城市居民供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石油、天然铀等战略储备设施建设。
推进能源投融资体制改革。未来3年,国家将简化能源项目审批手续,对具备条件的同类项目“打捆”核准或通过专项建设规划统一安排。降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资金比例,扩大能源企业通过债券、上市等直接融资的渠道和规模,推动建立能源产业发展基金,促进能源投资多元化。设立石油储备、能源风险勘探、煤层气开发利用等政府性专项基金,完善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和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扶持重点能源领域发展。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制定资源税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石油公司加大对难动用和低品位储量的开发利用。
加快能源法制建设。未来3年,国家将尽快出台《能源法》、《石油储备条例》,加紧修订《石油天然气法》等实践急需的能源法律法规,规范能源生产、消费和管理行为,为能源健康发展和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多方位支持能源国际合作。未来3年,国家将鼓励企业开展海外资源开发和并购,对重大境外能源投资项目予以贷款贴息、优惠贷款和提高财政注资比例等支持政策。修改完善境外油气资源开发协调机制。抓紧与有关国家签订投资保护、避免双重征税、司法协助等政府间双边协定。在我国驻重要产油国使馆中配备负责能源工作的官员,提供信息,疏通关系。研究从外汇储备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海外能源勘探开发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石油企业获取海外资源。
健全能源信息统计体系和制度。未来3年,国家将尽快建立和完善能源信息统计体系,加强能源预测分析和预警,规范能源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发挥协会等中介机构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无论是具体任务的提出,还是宏观政策的设计,国家能源局为我国未来3年油气行业发展制定的规划都高度关注资源获取、加工、供给、使用的规模化,走规模之路来推动油气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已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