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煤价格体制的几个阶段
http://www.cction.com 2012-12-27 11:18 中企顾问网
本文导读:在电煤价格市场化之后,电价的市场化改革将是符合逻辑、水到渠成的(尤其是在煤价出现明显波动的时候)。中企顾问网发布的《2012-2016年中国电煤市场评估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指出:无论怎样改革,煤、电、电力用户间的利益分配必将出现重构过程。
笼统来说,我国电煤价格确定方式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3-1982):传统计划经济模式,国家组织订货,煤炭生产、分配全部实行指令性计划;
第二阶段(1983-1992):以国家计划分配为主,增加了市场调节成分;
第三阶段(1993-2004):国家计划分配比重明显缩小,市场调节成为主导力量;
第四阶段(2004-2012):逐步取消政府组织煤炭订货方式,改为在国家公布的运力配臵框架下,煤、电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
不可否认,在新的电煤价格体制运行的最初几年,将不可避免的出现各种预想不到的问题,尤其是在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完成之前,但市场化的道路对于电力、煤炭双方来说,都是种解脱,因为从扭曲的煤价、电价形成机制中获益的不仅仅是煤炭企业,更大的获益方是下游的电力用户,多年来通过压制电价对下游电力用户(尤其是高耗能行业用户)进行的隐形补贴,是火电企业的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的最大原因。
在电煤价格市场化之后,电价的市场化改革将是符合逻辑、水到渠成的(尤其是在煤价出现明显波动的时候)。中企顾问网发布的《2012-2016年中国电煤市场评估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指出:无论怎样改革,煤、电、电力用户间的利益分配必将出现重构过程。
第一阶段(1953-1982):传统计划经济模式,国家组织订货,煤炭生产、分配全部实行指令性计划;
第二阶段(1983-1992):以国家计划分配为主,增加了市场调节成分;
第三阶段(1993-2004):国家计划分配比重明显缩小,市场调节成为主导力量;
第四阶段(2004-2012):逐步取消政府组织煤炭订货方式,改为在国家公布的运力配臵框架下,煤、电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
不可否认,在新的电煤价格体制运行的最初几年,将不可避免的出现各种预想不到的问题,尤其是在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完成之前,但市场化的道路对于电力、煤炭双方来说,都是种解脱,因为从扭曲的煤价、电价形成机制中获益的不仅仅是煤炭企业,更大的获益方是下游的电力用户,多年来通过压制电价对下游电力用户(尤其是高耗能行业用户)进行的隐形补贴,是火电企业的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的最大原因。
在电煤价格市场化之后,电价的市场化改革将是符合逻辑、水到渠成的(尤其是在煤价出现明显波动的时候)。中企顾问网发布的《2012-2016年中国电煤市场评估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指出:无论怎样改革,煤、电、电力用户间的利益分配必将出现重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