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垃圾发电价格政策将进一步落实
本文导读:国内各地区垃圾焚烧发电的上网电价标准不统一,实施起来较为混乱。2012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规定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城市化的持续推进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使得国内城镇生活垃圾产量以超过每年6%的速度增长,部分地区超过10%。目前国内多个地区垃圾填埋场处于超负荷运转,并提前达到满填状态。垃圾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处理的最有效方式。随着技术路线和设备制造能力走向成熟,国内垃圾发电进入快速发展期。
长期以来,国内各地区垃圾焚烧发电的上网电价标准不统一,实施起来较为混乱。2012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规定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其入场垃圾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0.65元/千瓦时。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机组电价。
主要发电方式平均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城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和占比快速提升
为避免电费拖欠现象,让企业保持较高积极性,全国工商联在两会上提交关于落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新政策的提案。提案建议:
一是加大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贯彻执行力度。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科学确立垃圾焚烧补贴标准,设立合理调价依据,规范项目特许权授予办法,确保垃圾焚烧发电能够及时上网。电网企业增加的购电成本,相关政府部门要积极与电网企业协商解决。
二是确保上网电费实时足额结算。各省级电网企业要依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垃圾发电量和常规能源发电量,及时足额支付上网电费。各地电监局(办)要定期检查和督促,核实购电合同的合规性,及时了解陈欠电费的相关情况。因故不能按约付清上网电费的的电网企业,应向发电企业支付违约金。
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计划形成超过30万吨/天的处理能力,占全部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35%,其中东部地区占比超过48%。工商联的提议将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稳定运营提供了良好保证,行业在未来几年将保持旺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