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网络拍卖市场发展回顾
本文导读: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656家企业申请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的应用,举行正式网络拍卖会1192场,成交标的1643件,总成交额11.4亿多元。在业务开拓上,不乏有浙江嘉兴、山东济南、天津、甘肃兰州等地的一些拍卖企业开始积极运用网络拍卖技术进行排污权拍卖、农产品拍卖,以及海关罚没物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拍卖活动,这些活动受到了国家环保、商务、海关等部门的认可,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自2010年拍卖行业网络拍卖的应用开始起步以来,经过2011年的尝试,2012年拍卖行业主导的网络拍卖活动及有关建设取得快速发展。
一、网络拍卖实际使用持续扩大
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656家企业申请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的应用,举行正式网络拍卖会1192场,成交标的1643件,总成交额11.4亿多元。在业务开拓上,不乏有浙江嘉兴、山东济南、天津、甘肃兰州等地的一些拍卖企业开始积极运用网络拍卖技术进行排污权拍卖、农产品拍卖,以及海关罚没物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拍卖活动,这些活动受到了国家环保、商务、海关等部门的认可,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制度建设、技术开发以及技能培训为网络拍卖的发展提供保障
在推广行业网络拍卖技术应用的同时,2012年,网络拍卖规则制定工作同步跟进。先后完成了网络拍卖规则的标准立项并起草了《网络拍卖规程(草案)》,对网络拍卖从定义到各工作环节进行全面的技术界定。
同时,为满足网络技术的需求,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在2012年度完成了二期功能开发与建设,实现了“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企业可根据业务需要灵活选择网络、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方式。
此外,2012年中拍协与各地方协会紧密合作,先后在福建、湖北等地组织了十多期网络拍卖培训班,参培企业1000多家,累计培训人员1800多人,系统培训了企业开展网络拍卖的法律、业务及网络技术等相关知识,为网络拍卖的实际运用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配套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基本覆盖全国主要省市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司法解释)中提出司法委托拍卖业务要利用网络平台并在集中场所进行的要求,为更好地服务司法委托拍卖,方便竞买人灵活选择网络、现场服务方式,掌握公共资源拍卖的主动权,中拍协于2012年初发出《关于推进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或平台建设的决定》,要求各地方要有效整合资源,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加快各地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或平台建设。
经过一年的建设,已有北京、上海、山东、广西、黑龙江、甘肃、天津、广东、福建、湖南等省市先后完成40多个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建设,并按照法院、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的要求陆续开展各类拍卖业务。初步形成一个全国公共资源拍卖网络。